
永赢汇达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06-16
送出日期:2025-06-17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永赢汇达 6
基金简称 个月持有混 基金代码 024638
合
永赢汇达 6
下属基金简称 个月持有混 下属基金代码 024638
合A
永赢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本基
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含)
起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
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经理 卢丽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07-03
基金经理 钱布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8-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
投资目标
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投资范围
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股票(包括主板、创业
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
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
基金中基金和可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
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经
履行适当程序,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
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10%-30%,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上述应
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
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市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
资比例。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
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综合运用资产配置策略、股
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主要投资策略 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国债期
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基金投
资策略,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追
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2%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
风险收益特征
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需
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Y)
M<100 万元 0.40%
认购费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M<100 万元 0.40%
申购费(前收 1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费)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但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自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
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7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 与基 金 -
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等可 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的 其
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 招募 说
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
扣除。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
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
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
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依法发行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股票(包括主板、创
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经
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可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因此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波动都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
发挥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
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1)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
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
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
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
殊风险:
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
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
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凭证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
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
关规定处理;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
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
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以上所述因
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3)汇率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
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进
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
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4)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
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
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
风险。
(5)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
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金融衍生品需承受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金融衍生品通
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
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金融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
产面临损失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
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
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
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将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国债期货是一种金融合约。投资于
国债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
制度,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
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较大损失。
本基金将股票期权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股票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的方
式,投资者的潜在损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放大,尤其是卖出开仓期权的投资者面
临的损失总额可能超过其支付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的保证金,具有杠杆性
风险,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
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
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
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
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
投资。
特有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科创板股票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板块存在差异,
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
市环节。一旦所投资的科创板股票进入退市流程,将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成本较
高的风险。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企业相对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
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上
市门槛略低于 A 股其他板块,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个股投资风险加大。此外,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
高的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估值与发行定价难度较大。同时,科创板竞价交
易较主板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
后涨跌幅限制为 20%)、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可能导致
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
(3)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投资门槛较高,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此外,科创板股
票网下发行时,获配账户存在被随机抽中设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可能,由此可能
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导致
基金投资运作产生相应调整变化。
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及价格波动风险等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生品在
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
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
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
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
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本基金采用信
用衍生品对冲信用债的信用风险,当信用债出现违约时,存在信用衍生品卖方无
力或拒绝履行信用保护承诺的风险。
回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
能及时赎回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
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
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
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
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受所投资基金的影响。
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 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
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
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
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
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
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本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相关风险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
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 ETF 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
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
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
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
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
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
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客服
电话:400-805-8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